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新修订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2026年3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小松、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世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红兵和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黄永新出席发布会,介绍《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武林主持发布会。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赵武林,发布会由我主持。
刚刚闭幕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常委会会议闭幕后第一时间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为了增进社会公众对法规的了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小松、自治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世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戴红兵和自治区气象局副局长黄永新,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灾害防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强调“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国家层面印发了《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相继修订了《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2006年施行以来,2016年、2018年两次修正,在健全防灾减灾机制、提升灾害防御能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施行时间已久,《条例》的部分内容已与上位法不一致,也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与此同时,在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广西极端天气事件频发,经济损失较为严重,现行防御体系在工作机制、前端预防及应急联动等方面仍存在短板,难以有效应对复杂、极端的灾害风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防灾减灾决策部署,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切实破解实践难题,对《条例》修订是十分必要的。
《条例》的修订草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25年8月25日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2025年9月底,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一审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围绕常委会审议意见,通过广西人大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先后赴贵州等地开展立法调研,向23个区直单位、14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6个立法服务基地、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80名立法专家顾问等广泛征集到170余条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和部门座谈,就重点问题与自治区气象局等单位多次沟通协调。2025年12月29日,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形成了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2026年3月24日,修订草案提请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于今天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现行《条例》共27条。修订后共26条,其中删除12条,新增11条,修改15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健全组织体系。细化政府职责,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明确气象和相关部门职责,强化协同配合。
(二)强化气象灾害预防。建立健全十项机制,推动气象灾害防御从“被动应对”向“事前预防”转型。包括健全科技支撑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气象融合;建立“四位一体”全民宣教体系;构建咬合式防御链条,开展气象灾害普查,推动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与相关规划、预案衔接;创新建立重点行业领域防御制度,强化八大重点领域风险评估;建立暴雨引发的次生灾害联防机制;建立重点单位管理制度;新增气候可行性论证目录管理;完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健全雷电灾害防御监管;构建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
(三)完善监测、预报和预警。建立健全气象监测设施统一规划建设与信息共享制度,打破部门壁垒。构建预警信息统一发布与快速传播责任链条,打通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建立毗邻省份联防机制,拓展与东盟国家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合作交流。
(四)规范应急处置机制。健全快速响应机制,根据灾情调整响应级别,全过程信息公开。气象灾害危险区域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灾害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和级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必要时,可以根据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需要,依法作出停产、停工、停运、停业、停课的决定。
我就介绍到这里,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围绕条例进行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代表的新闻机构,有问题的请举手示意。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颁布实施近20年,此次全面修订有什么重要意义?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气象防灾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灾害防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强调“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年,国务院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明确要求推动完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依法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2024年,国家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预警信息发布、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不完全一致。
近年来,气候复杂多变,气象灾害种类多、强度大、频率高、危害重,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我区极端天气事件频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条例》自2006年施行以来,2016年、2018年两次修正,在加强我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践中仍存在运行工作机制不完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不健全、气象灾害预防措施不足、应急响应措施缺少法律支撑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的重大决策部署,维护法治统一,推动解决我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避免、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修订《条例》是必要的。
中新社记者提问:作为“小切口”立法,自治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有哪些广西特色?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条例》作为一部“小切口”立法,其广西特色可概括为四个“度”:战略高度、保障广度、响应速度和执行精度。
第一,在战略高度上,主动服务国家所需、发挥广西所能的定位。明确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与气象深度融合,实现从“传统防御”向“智慧防御”的跨越式升级;专门增设沿海地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完善北部湾气象观测站网,建立完善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接收播发设施;同时特别增设了与东盟国家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合作交流条款,推动气象灾害防御领域跨境跨区域协作。
第二,在保障广度上,首次基于应用场景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护航现代产业发展格局。《条例》立足重点领域保障需求,靶向提出覆盖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交通、旅游、能源、海洋、城市管理等八大行业的防御措施,为壮美广西建设构筑起全方位、多场景的“气象保险”,切实做到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
第三,在响应速度上,构建了直达末梢的全链条快速响应机制。我们确立了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明确针对暴雨等重大灾害实施“递进式服务”,让预警信息随灾害演进持续细化为精准的行动指令。进一步整合防灾资源、强化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依法规范“五停”等强制措施,建立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承担基层传播法定职责,指定专人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手段,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户到人,真正打通应急响应“最后一公里”。
第四,在执行精度上,解决了基层实操的难点痛点。《条例》注重衔接上位法,删繁就简,更具操作性。比如,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制度,新增气候可行性论证项目目录管理制度,健全雷电灾害防御监管体系,细化上位法,明确列举六类禁止性行为,全面界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弄虚作假等情形,让从业者知红线、守底线。
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既接“天线”又接“地气”的条例,我们相信它将成为护航广西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法治保障。谢谢!
广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提问: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我们也关注到除了气象部门,还有其他部门、组织和个人布设了气象监测设施,请问《条例》对如何建好、用好、管好气象监测设施,提升气象监测能力有哪些具体措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非常专业,也很有针对性。正如您所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除了气象部门,农业农村等其他部门以及一些单位,确实布设了大量的气象监测设施。据不完全统计,仅在我区,这类设施就接近两万个。这些设施在服务各行业的同时,客观上也存在“建管脱节”“标准不一”“重复建设”等问题,既造成资源浪费,也埋下了数据安全和防灾隐患。针对这一现状,2024年广西作为全国气象行业统筹发展试点省份以来,我们先行先试,探索了有益经验。《条例》正是在总结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打出了“组合拳”,重点解决“怎么建好、怎么用好、怎么管好”的问题。
第一,在“建好”上,我们强调“全区一盘棋”。《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的需要,加强气象监测设施建设与维护,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就在2025年,经自治区政府协调,气象部门已联合农业农村等10个部门,共同编制了《广西气象行业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布局设计方案》。这意味着,未来各行业建设气象设施,不再是“各自为战”,而是“协同布局”,从源头上避免重复建设,织密覆盖全区的“天罗地网”。
第二,在“用好”上,既要“数据准”,也要“信息通”。一方面,我们从质量入手,明确所有气象监测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并经过计量检定,确保数据准确可靠。另一方面,我们打破壁垒,在《条例》中明确规定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这意味着,气象监测数据都要依法进行汇交共享,使得分散在各部门的数据得以“汇聚成力”,共同为防灾减灾提供精准支撑。
第三,在“管好”上,实行“全程规范化”管理。《条例》授权自治区气象主管机构牵头制定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办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接下来,我们将全面推行规划布局、建设标准、数据汇交、运维规范、共享应用的“五统一”,切实解决前面提到的问题。谢谢!
央广网记者提问:当今,全球气候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区气象灾害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针对这些特点,《条例》在提升预报预警准确率和信息传播时效方面新增了哪些措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根据广西气候中心的统计分析,在全球变暖背景下,我区气象灾害呈现气温持续攀升,高温热浪加剧以及强降水频次强度增加等特点。针对近年来我区气象灾害呈现出的以上特点,《条例》将我区近年来在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效力更强,作用更大。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在监测更精密方面,我们已建成陆海空天一体化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全区地面观测站网平均间距提升至8.5公里,天气雷达距地1公里覆盖率提升至80.6%。同时,多个部门的气象监测设施和监测数据已进入气象观测站网用于防灾减灾决策服务。《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要求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体系,推行跨部门、跨地区的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壁垒,通过法律制度为我们进一步织密监测网络、提升预报预警准确率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数据支撑。
第二,在预报更精准方面,我们通过推动人工智能深度融合应用,完善无缝隙数智化预报业务体系,近三年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达到93.8%、强对流预警时间提前量达61.4分钟、24小时台风路径预报平均误差仅50.6公里。《条例》第五条明确健全科技支撑体系,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与气象深度融合,从法律制度层面为提升预报精准度提供了长期保障。
第三,在服务更精细方面,我们已健全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创建“11631”递进式服务模式,建立“红警双叫应”机制,全链条融入地方综合防灾减灾指挥调度工作体系;依托广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整合拓展“12379”等预警发布手段,红色预警时联合多部门启动“绿色通道”快速广泛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覆盖到灾害影响区域的老百姓。这些经验,现在都写进了《条例》:第三条将“以气象预警为先导”的成功经验,确立为法定的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第二十二条构建了预警信息统一发布与快速传播的责任链条,明确气象主管机构为唯一官方发布主体,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组织媒体、运营商建立快速发布通道,明确乡镇政府、街道办、村(居)委会确定人员接收和传播预警信息的法定职责,从制度上确保预警信息到户到人。
总而言之,《条例》将我区南宫股份有限公司在“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方面的实践经验,变成了管长远的制度。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锚定“更广、更快、更准、更智能、更好用”的目标,让每一位老百姓都能感受到气象服务带来的这份守护。
记者朋友们,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可以跟宣传处联系,我们将为大家提供优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