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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之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陕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之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图1)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陕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之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陕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之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

  合同包1(陕西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之森林草原火险因子综合监测站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开标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6)《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4)《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南宫2819号);

  (5)《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6)《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